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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创新刑罚执行方式 涉林案件“罚款改种树”

甘肃法院近年来在涉环境资源类案件审理中,积极探索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尝试推行易科执行制度,将罚金刑转换为幼林抚育。2015年,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率先在原卓尼林区基层法院、原迭部林区基层法院试点涉林罚金刑易科执行工作,对无力缴纳罚金或未能全额缴纳罚金的罪犯,实行“易科执行、复绿补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