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央广网 > 今日头条地方新闻

韶关女子醉驾撞死人 交警提醒喝酒莫开车


2016-06-08 09:55 韶关民声网   编辑:虚拟的系统用户

  《韶城一周》讯 日前,韶关发生一起因醉酒驾驶至人死亡性交通事故,驾车撞人者为一名年青女。据交警介绍,这是韶关首例女驾驶人酒后驾车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例。

  事发5月26日凌晨2时40分,在韶关浈江区南韶路铁路医院附近,一辆丰田越野车逆行撞到一辆电动车,造成电动车驾驶人余某当场死亡。经办案民警送院检测,肇事女司机黄某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85.14mg/100ml,属醉酒驾驶。

  据民警调查,死者余某当时正沿着南韶路由南往北前行,肇事司机黄某驾驶丰田越野小型客车,沿南韶路由北往南行驶至铁路医院附近时,越过道路中线,逆行与对向车道由余某驾驶的超标电动车发生碰撞。“车辆先撞上电动车,再将电动车推行了15米,直至撞到路边墙基才停下。余某被碾压在车轮下,因胸部遭受碾压当场死亡。”

  在看守所,肇事者黄某介绍:“我当时喝了一些白酒和红酒,只有一两杯!”平时她都不喝酒。当晚是因为朋友聚会庆祝,所以喝了一点。在聚会结束后,她与男友两人发生争吵,因为心情不佳,黄某便驾驶男友的丰田越野车独自离开。“当时我是清醒的。”黄某表示当时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发生了事故。车速并不快,不知道什么原因就开到对面马路了。“我知道撞到了东西,但是不知道是撞到人……”黄某说,当时因为太害怕不敢下车查看,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只能打电话向男友求助。直到男友赶来,才知道自己撞死人了。

  据了解,黄某与去年12月才拿到机动车驾驶证,不到半年的驾车经验,又深夜醉酒后负气开车,最终造成撞死人的犯罪后果。

  目前,肇事者黄某已涉交通肇事罪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事故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中。

  在此,交警也提醒广大驾驶人,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的原则,坚持从自己做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如有聚会、应酬需要喝酒,应该提前将车安置好,也可找朋友或者正规的代驾公司代驾,不要因为一时抱有侥幸心理而酿成交通事故。(陈玉升 曾山)

相关新闻



头条推荐

热门图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