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从严惩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犯罪
最高检携手共青团、全国妇联发布惩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犯罪情况。(央广网记者 高艺宁 摄)
央广网北京5月27日消息(记者高艺宁 孙莹)在办理刘某溺杀8岁留守儿童案中,江苏镇江市检察院严格审查证据,依法提起公诉,并提出判处死刑的量刑建议,得到法院采纳;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指导辖区基层院集中办理发生在医疗机构的遗弃儿童案件,共有4名监护人因拒不履行抚养义务被追究刑事责任,2名儿童的监护人在法律震慑下将其子女领回……
近年来,检察机关依法从重从严惩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犯罪。27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18年以来共批捕、起诉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2969人,起诉3593人。
“检查机关加强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民事行政权益的保护,助力精准脱贫攻坚。”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向记者介绍,四川、江苏、浙江、宁夏、山东、广西等地检察机关主动链接各方社会资源,推动“事实孤儿”、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困境儿童得到及时安置救助。
在最高检部署开展的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中,试点单位对监护人侵害、遗弃、忽视未成年人,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危险状态的,依法建议、支持有关部门、个人申请法院判决撤销监护权89件,同时提供安置、就业就学、心理疏导等司法救助4750人次。
值得注意的是,检查机关推动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护长效机制。江苏苏州吴江区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外来务工人员杀死幼子案时,积极调研流动儿童、困境儿童权益保障问题,得到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高度的重视,推动依托网格化社会治理联动指挥平台搭建困境儿童保护三级网络。
“长期以来,最高检、共青团中央等单位共同在全国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有力激励了各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发展。”史卫忠介绍说。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最高检指导各地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团中央牵头实施的“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试点工作等重要工作。2018年2月最高检、共青团中央共同签署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部署了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社工等专业社会力量参与涉案未成年人帮教、救助工作机制,提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质量和效果。
最高检和全国妇联加强沟通配合,积极参与《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在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中,有些地方妇联依托专项救助资金、志愿者、妇女儿童保护项目,为涉案未成年人帮教维权提供心理干预、身体康复、安置、技能培训和入学等支持,效果很好。”史卫忠说。
最高检和教育部在促进校园安全和校园法治建设方面有着广泛深入的合作,如共同开展了“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最高检在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后,共同制定方案,联合赴地方督导调研,研究起草规范性文件,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最高检积极参与民政部牵头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和民政部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护方面有着密切合作。”史卫忠介绍,在涉案未成年被人的安置、救助和临时寄养等方面,检察机关、民政部门也共同做了大量工作。今年2月,福建省检察院、公安厅、民政厅共同制定实施了《关于妥善安置打拐解救儿童的意见(试行)》,进一步畅通打拐解救儿童安置渠道,确保实现儿童利益最大化。
史卫忠表示,不少地方检察机关也联合有关部门建立了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联动配合机制。据了解,四川雅安于2018年牵头与行政机关建立了未成年人“110”指挥中心,实现未成年人保护信息共享、部门协同、依法快处,共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支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