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二审稿
央广网编辑:蔡梦雨
央广网北京1月31日消息(记者丁飞 侯艳)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外商投资法草案二审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与会人员进行了分组审议。2019-1-31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与会人员普遍认为,相比一审稿,二审稿更加成熟。草案二审稿完善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提出“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企业设立、取得、扩大等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
乌日图委员:“不低于”意味着可以等于或者高于,这和第9条就有一些矛盾了,第9条讲的是“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同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强调“同等”。在同一个法里,这两条是否有一些矛盾呢?
李钺锋委员提到,草案中对于“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表述还需细化。
李钺锋:“草案”中多次出现“有关主管部门”的表述,这样的条文表述可能会影响可操作性,建议尽可能明确具体的管理部门。
李飞跃委员认为,草案二审稿准确把握了外商投资基础法律的定位,确立了外商投资法律的制度框架,章节设立得更加合理,在保护促进的基础上增设了一些新的管理规定和处罚措施,使保护、促进、管理三者的关系更为均衡。
对于第六条“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活动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王毅委员建议,在“国家安全”后面加上“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