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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庄河市法院对一乡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一审判决 首犯获刑13年

记者今天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9月20日下午,大连庄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传贵等17名恶势力犯罪团伙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等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杨传贵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二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