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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11日起对原产自美国和日本的进口光纤预制棒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实施期限5年

商务部昨天发布公告,自2018年7月11日起,对原产自美国和日本的进口光纤预制棒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同时,裁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在复审调查期内存在倾销,自2018年7月11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倾销幅度(33.3%-78.2%)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