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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网络借贷合同纠纷“先予仲裁” 法院一律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向社会发布,近日就广东省高院《关于“先予仲裁”裁决应否立案执行的请示》作出的批复,明确网络借贷合同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机构在纠纷发生前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