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出台《“十三五”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
央广网贵阳3月23日消息(记者王珩)3月23日下午,记者从贵州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十三五”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即日出台。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徐飞在提到《规划》编制背景时说,贵州是多民族聚居的省份,也是贫困问题最突出的欠发达省份之一。“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突破。这些成绩大家有目共睹,但与全省整体水平相比、与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差距,民族事业发展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
这次《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贵州民族地区要围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协调进步、民族文化繁荣、生态优势凸显、民主法制健全、人民幸福安康。《规划》明确了11个大项39个小项重点任务。主要表现:一是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长11%左右,到2020年,确保达到5800亿元,力争突破6200亿元,人均接近43000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均增长10%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8%左右;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45%以上和38%以上。二是脱贫攻坚和民生改善取得决定性进展,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农村常住居民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分别增长12%以上和11%左右;教育、医疗卫生服务、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三是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现新突破,石漠化扩展势头基本遏制,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建立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形成,生态系统稳定性不断增强。另外,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将进一步提升;改革开放加速推进;民族文化将进一步繁荣发展;同时,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将得到显著增强
为了确保《规划》顺利实施,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民委委员制度和民族工作联系会议制度。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将规划任务责任分解到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市州人民政府将规划纳入本地区工作计划,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细化分解落实责任。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年度报告制度,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省民宗委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监测评估,组织开展规划中期和期末评估,定期向国家民委、省人民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