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计划2017年完成18.3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
央广网海口2月20日消息(记者王志刚 吴媚苗)2月20日,在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海南省省长刘赐贵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2016年海南省20.07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2017年计划完成年度18.3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和117个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任务,同时抓好垦区农场7141名贫困人口脱贫。
刘赐贵提到,2016年海南省超额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20.07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10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出列。海南围绕“三年脱贫攻坚、两年巩固提升”总目标,建立省、市县、乡镇三级脱贫攻坚责任制,全省派驻工作队干部9853人,帮扶责任人23154人。全面落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要求,重点实施产业脱贫、乡村旅游脱贫、生态移民脱贫、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等“十大措施”。
同时,扶贫投入力度明显加大,2016年全年共投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9.5亿元,增长198.8%,通过开办电视夜校、技能培训、示范带动等措施,提高贫困主体自我发展能力。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对1894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进行改造和5个贫困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转移就业贫困人口2.45万人,对3.6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低保兜底保障,对2.3万贫困患者进行医疗救助,对9.94万建档立卡贫困生实现教育资助全覆盖。
2017年,海南省计划完成年度18.3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和117个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任务,同时抓好垦区农场7141名贫困人口脱贫。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2.3万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村5个,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三保障”政策。
同时,将把“精准”要求贯穿扶贫脱贫全过程。做好精准识贫,抓好基层基础工作,落实“一评议两公示一公告”,及时对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做好精准扶贫,继续实施精准扶贫“十大措施”,推进交通扶贫六大工程;引导农信社、农发行、国开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加大扶贫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加强扶贫资金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做好精准脱贫,建立动态核查机制,对稳定达到脱贫标准的扶贫对象按“一评议一公示一公告”程序,及时退出,绝不能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
此外,还将实施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各市县党委、政府扶贫主体责任,压实帮扶单位、帮扶干部责任,强化扶贫对象自身责任。办好脱贫致富电视夜校,增强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意识和能力。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多劳多得的方式激发贫困群众积极性,建立稳定收入的长效机制,严防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