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辽宁省财政厅和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公布了辽宁省内(除大连以外)各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的征收标准。其中,“每年支付每公顷3700元的使用金,即可承包国家标准中第六等级无居民海岛”的规定引发热议。
为何再发“岛主征集令”?
辽宁是我国北方海岛最多的省份,目前共确认有海岛633个,其中有居民海岛44个,无居民海岛589个。近年来,随着海洋开发活动不断加强,海洋资源和环境保护压力增大。部分海域、海岛资源利用低效、粗放,价值难以得到合理体现。为了改善这种情况,辽宁发出相关通知。
据了解,辽宁省这次发布的征收标准,并非网友所说的“无人岛最新价目表”。事实上,使用金价格进行调整的是相关海域,而无居民海岛依然沿用财政部和原国家海洋局早在2018年发布的使用金价格标准,不过这丝毫没有影响网友们跃跃欲试想当岛主的热情。
只花3700元就能当岛主?
据大连海洋大学教授田涛介绍,以第六等级无居民岛为例,如果只是原生利用,每年只需缴纳3700元/公顷的使用金,这也是最低等级的标准。但是,一旦达到重度利用或极重度利用,出让金价格就会上升13至20倍左右。而像填海连岛这种利用方式,所需缴纳的出让金则高达927万元/公顷。实际上,这样的定价原则旨在鼓励生态保护,而非经济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