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日发布《关于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地区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作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668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334元。
为何7月才通知
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0年都过去一半了,为何7月才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这是因为,不同于整年计时方式,公积金缴存年度一般是从每年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所以,每到年中,各地都会迎来住房公积金调整窗口期。
通知明确,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即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北京地区月缴存基数上限较2019年度保持不变,上限为27786元。下限暂为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暂为1540元,待市人社局公布北京市最低工资后再作调整。与此同时,继续执行5%到12%的缴存比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