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于1日正式实施,这也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这部关系到亿万消费者“买买买”的法律,将会带来哪些改变和影响?

  将微商,代购,网络直播纳入范畴

  从平台购物到朋友圈购物,再到直播购物,我们的网购渠道愈来愈多。电子商务法明确,微商,代购,网络直播也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受该法制约。

  电子商务法第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电商平台不得删除消费者评价

  很多消费者明明购买了质量有问题的产品,真实的评价却在评论区“消失”了。这种情况今后将会改善。电子商务法明确,不得删除评价。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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