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8日消息(记者 牛谷月)2019年5月31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上海分行”)发布一则标题为《不要告诉别人,你的肚子是被我们搞大的!》的广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广告标题“有侮辱贬低女性之嫌”,于2019年12月分别对广发银行上海分行和其广告制作公司上海厚美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美广告”)作出罚款60万元和30万元的行政处罚。厚美广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簿法庭,要求撤销上述处罚决定。近日,法院公布该案二审行政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认定该广告语的确低级庸俗,驳回其诉讼请求。

    

  (截图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据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2019年5月31日,广发银行上海分行通过其注册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广发卡上海”发布了题为《不要告诉别人,你的肚子是被我们搞大的!》的广告。该广告标题及内容由厚美广告设计并制作,交由广发银行上海分行审核并发布。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广告标题低级庸俗,于2019年12月分别对广发银行上海分行和其广告制作公司厚美广告作出罚款60万元和30万元的行政处罚。其中,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厚美广告为上述广告经营者,该广告标题设计制作涉嫌哗众取宠、低级庸俗,易引申为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不良含义,既违背了公序良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有侮辱贬低女性之嫌。

  厚美广告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请求撤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广告标题“不要告诉别人,你的肚子是被我们搞大的”目的是为了引起受众的关注,但从其字面意思来看,的确存在哗众取宠、低级庸俗以吸引眼球之嫌,有违公序良俗,易产生负面效应。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被诉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裁量并无明显不当。厚美广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据此,一审法院于2020年8月20日作出驳回厚美广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一审判决后,厚美广告仍然不服,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0日发布二审判决书表示,厚美广告的上诉请求和理由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据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至此,这场为期近一年的诉讼尘埃落定。

  值得注意的是,广发银行上海分行和厚美广告还曾以“减少罚金便可撤回上诉”为条件请求协调,未果。据《上海厚美广告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二审行政判决书》,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厚美广告和广发银行上海分行曾于2020年12月3日出具《协调化解行政争议申请书》,希望将对广发银行上海分行60万元的处罚金额酌减到“20万元至40万元”的幅度,最大限度减少厚美广告的经济负担。厚美广告和广发银行上海分行表示,“如成,愿意撤回本案上诉及不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发银行上海分行作出沪市监机处[2019]XXXXXXXXXXXX号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诉讼一案的上诉[(2020)沪03行终498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法院,认为已充分考量广发银行上海分行的违法情节,所作行政处罚决定裁量适当。故而,协调未成。

(图源自CFP)

  法院指出,广发银行上海分行的涉案广告标题已经损害了良好的社会风尚,产生了对于女性特别是怀孕女性的贬低和侮辱,对于女性来说是极端的不尊重,对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是极其的不负责任。

  法院强调,广告作为企业宣传产品或服务的媒介,应当给受众带来积极正面的导向作用,厚美广告作为广告经营者,广发银行上海分行作为广告主与广告发布者,均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低俗广告不仅挑战公众的容忍底线,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也是极其负面的,“理应依法进行处罚,并加大惩戒力度”。

  公开资料显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1997年08月0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翁宏杰,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等。据中国银保监会上海银保监局5月14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广发银行上海分行还因同业投资资金变相用于土地出让金、未严格检查监督固定资产贷款使用情况等,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