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之声·连线】四川印发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缴费档次最高调至4000元

2020-04-15 21:22:00来源:央广网视听四川

  四川省日前印发《四川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对个人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做出调整,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最高调至4000元。详细情况,我们连线总台央广记者刘涛。

  主持人:《方案》对居民养老保险做了哪些规定?

  记者刘涛:《方案》明确,在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基础上,四川省根据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四川省将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财力状况、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提出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方案,所需资金由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财政共同负担。在中央和省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基础上,四川省各市州和县市区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自行负担。

  《方案》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正常缴费超过15年的,基础养老金增发政策仍老规定执行。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予以倾斜,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

  主持人:《方案》对居民个人交缴费都做出哪些具体规定?

  记者刘涛:《方案》明确个人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共有13个档次,每人每年从最低200元到4000元,对应的政府补贴最高为200元。《方案》要求四川各市(州)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最高缴费档次,保留100元缴费档次用于政府为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

  《方案》还要求参保人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年度内可自愿调整提高本年度已缴费档次标准,已领取待遇的不再办理补缴。

编辑:王颖
关键词:四川;养老金;保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