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成本调查监审引入第三方
人民日报编辑:刘岩
本报武汉5月21日电(记者付文)为完善成本调查监审工作机制,湖北省物价局日前印发《关于政府制定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提升政府定价成本调查监审结论公信力。
湖北要求,成本调查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依法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行“谁购买谁付费”原则,购买方式和程序按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将第三方审核服务费用转嫁给被监审对象。
第三方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依据、原则、方法和标准,开展成本审核,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的监督,严禁转包行为。第三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