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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尿床被打昏迷 施暴继母:我以前也被继母打


2016-04-08 17:36 钱江晚报   编辑:王家乐

  昨天上午,慈溪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桩虐童案。

  被告人夏某是一名年轻的继母,因为2岁的继女蕾蕾尿床,在寒冷的冬天,她不让孩子穿衣服,并用晾衣架、数据线抽打,之后更将孩子抱起摔向储物箱,致其昏迷。

  值得一提的是,昨天的法庭上,被告是一名母亲,法官也是一名母亲。旁听席上,更坐着慈溪妇联邀请来旁听此案的上百名母亲。

  同样的身份,不同的法庭角色,在她们的眼里,是怎样看待这桩虐童案的?

  案情回顾

  2岁女童尿床被打到昏迷

  继母获刑5个月

  被告人夏某,是一名90后,贵州人。2015年4月,夏某与蕾蕾的父亲邓某结婚,两人婚前各有子女,婚后暂住在慈溪市附海镇南圆村。

  今年1月20日7点多,2岁的蕾蕾尿床弄湿了裤子和被褥。夏某让蕾蕾不穿衣裤,站立在出租房的卧室床边,以示惩戒。

  蕾蕾哭泣不止,夏某用衣架、手机充电器的数据线对蕾蕾进行抽打,致其身体多处挫伤。

  之后,又因为蕾蕾没有穿上鞋子,夏某抱起蕾蕾摔向室内的塑料储物箱,导致蕾蕾头部着地昏迷。

  慌了神的夏某,赶紧打电话给老公,两人将孩子送到了医院,谎称孩子掉河里了。但医护人员发现,孩子满身伤痕,昏迷状态也不像溺水所致,于是报警。

  经法医鉴定,蕾蕾外伤致蛛网膜下腔出血,构成轻伤二级。外伤致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平方厘米以上,构成轻微伤;外伤致体表挫伤面积15.0平方厘米以上,构成轻微伤。

  1月22日,夏某向公安机关自首。

  案发后,蕾蕾父亲出具谅解书,请求对夏某从轻处罚。

  法庭认定,夏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她有自首情节且取得被害人父亲的谅解,一审判处夏某拘役五个月。

  继母夏某

  她的童年

  也活在暴力的阴影中

  在庭审中,夏某一直在啜泣,没有为自己辩护。 钱江晚报记者对她的采访,是在审判后进行的。

  让人唏嘘的是,夏某也有一段被虐待的童年。

  夏某说,自己1岁半就没了母亲,父亲很快将她送了人。那家人对她不好,经常给她吃剩菜剩饭。

  在她幼小的记忆中,最亲的人,就是奶奶。而最怕的,就是继母。

  她记得,3岁的时候,忘了是什么原因,继母把她的脚打断了;7岁时,继母和父亲吵架,让父亲把她扔到了外面;11岁时,她还要割草背柴,干完活才能去上学。

  因为家境贫困,小学三年级,夏某辍学了。

  十几岁时,她跟着一个比她大的男人到东阳打工,两人同居了。没办酒席,也没领证,陆续生了3个孩子,两个女儿、一个儿子。

  男人经常打她,说错话就打,心情不好也会打。

  2014年11月,夏某到慈溪见男网友,也就是后来的老公邓某。两人一见如故,她就跟着在慈溪住下了。

  2015年4月,她和邓某领了结婚证,正式在慈溪定居。

  当时,蕾蕾在邓某老家,还是夏某主动提出把孩子带过来的。她说,自己的孩子不在身边,想好好带蕾蕾。

  蕾蕾很听话,就是经常尿床尿裤子。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的三个孩子自己带,没有这样的情况,可她老是尿床尿裤子……”

  案发的前一天,蕾蕾尿床,夏某洗了床单。第二天天气很冷,还在下雨。一早起来,蕾蕾又尿床了。

  “打她,我其实是想教她,可孩子一直在哭。庭上说(我)摔孩子,其实是意外。当天我有些情绪,帮她穿好衣服后,让她自己穿鞋子。看到身边的储物箱,就把她重重地放在上面,可箱子上有些东西,孩子没有坐稳,就头朝地摔了。”

  照片中,蕾蕾身上满是伤痕,究竟被打了多少次?

  “一周打一两次,我的脾气不好。以前都是打屁股。这次是最重的。”夏某说,“我打她,我会心痛。我不知道怎么教育孩子。我以前的经历,以前受的教育,就是打能解决一切。我对不起孩子,如果能够弥补,以后会好好对孩子……”

  法官

  管教孩子

  家长要掌握一个度

  昨天案件的审判员方法官,是慈溪未成年人审判庭的庭长,出于关爱青少年、体现柔性司法的角度,这个审判庭,都是女法官。

  作为一个母亲,她和记者聊起了此案:

  其实,这样的事情,很多家庭都遇到过。

  每个孩子,性格都有形成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孩子有时候做错了,脾气也会很犟,觉得自己是对的。这时候,通过一些适当的惩罚,能让孩子改正错误,吸取教训。

  从案卷来看,被告人没上过学,教育程度低,因为家庭的管教行为,在她的成长过程中,没人说过,打骂的行为是违法的,她也就延续了这样的教育方式。

  很庆幸,在今年的3月1日,我国第一部反家暴法正式实施了,其中列举了很多家庭暴力行为。

  我也希望通过这个案件,能让大家引以为戒,在管教孩子中,不能过度溺爱,也不能过度体罚,要掌握一个度。

  旁听者

  温暖和关爱

  才是对孩子最好的教育

  昨天的旁听席上,有近百位母亲。这是慈溪法院和慈溪妇联组织的“同在蓝天下 ,关爱孩子成长”活动,希望各位母亲通过听审,注重法律修养,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最大程度的关心和爱护。

  陈女士就是其中之一,她有一个3岁的孩子。

  家庭教育中,父母一向被看作是孩子的老师,也是家庭的榜样。

  现在一些家庭,比如外来务工人员,结婚比较早,受的教育程度不高,年龄也小,其实自己也不成熟。

  夏某的童年经历,让她不知道怎么教育孩子,以为“打”就是正确的教育方式。这样的方式,也是从她的继母处学来的。

  所以,培养下一代,言传身教还是很重要。

  不幸福的家庭走出的孩子,性格有缺陷的几率高一些。所以,能有个稳定的家庭氛围,温暖和关爱,才是对孩子最好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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