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家金融机构掩盖不良72亿元!7省金融机构被审计署点名
央广网北京4月3日消息(记者马文静)近日,国家审计署公布2018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多地金融机构因风险管控不到位、落实金融支持小微企业政策不到位等问题被审计署“点名”。
去年四季度,审计署重点关注了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等情况。审计发现,多数金融机构能够加强金融风险管控,但仍有7个地区的部分地方性金融机构存在不良贷款率高、拨备覆盖率低、资本充足率低、掩盖不良资产等问题,涉及地区包括吉林省、山东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南省、河北省、海南省等。
河南省部分金融机构因不良率高被“点名”。审计发现,截至2018年底,河南浚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42家商业银行贷款不良率超过5%警戒线,其中超过20%的有12家,个别商业银行贷款不良率超过40%。
不仅不良率高,河南省部分银行还因掩盖不良资产的问题与河北省、山东省银行一同“上榜”。审计署指出,2016年至2018年,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23家金融机构通过以贷收贷、不洁净转让不良资产、违反五级分类规定等方式掩盖不良资产,涉及金额72.02亿元。
吉林省、山东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四地区金融机构存在拨备覆盖率低的情况,山东省涉及金融机构最多。审计发现,截至2018年底,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辖的9家农村商业银行和14家农村信用合作社、山东省内7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辖16家法人行社、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10家农合机构的拨备覆盖率均低于120%至150%的监管要求。
海南省部分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低的问题较为突出。截至2018年底,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14家农合机构资本充足率未达到10.5%最低监管要求,占海南省农合机构数量比例为73.68%。
除了7个省市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问题,审计署还单独“点名”龙江银行,指出其落实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要求不到位。据悉,龙江银行未完成小微企业信贷部分“两增”目标,截至2018年底,单户授信1000万元(含)以下小微企业贷款71.3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64%,较同期各项贷款增速低22.97个百分点。